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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
        通常由轨道路线、车站、车辆、维护检修基地、供变电、通信信号、指挥控制中心等组成。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组织、功能实现、安全保证均应遵循有轨道交通通的客观规律。在运输组织上要实行集中调度、统一指挥、按运行图组织行车。
        在功能实现方面,各有关于专业如线路、车站、隧道、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设备及消防系统均应保证状态良好,运行正常。
▲ 避免谐波产生的危害,确保轨道交通配电系统安全可靠;
▲ 减少谐波造成的有功电能损耗;
▲ 安全提升功率因数,避免供电部门的力率电费考核罚款;
▲ 保证智能控制系统系统和运行指挥系统的稳定运行;
▲ 保障车站通风设备、照明和电梯等设备提供可靠、连续的电力供应;

 

城市轨道交通的用电设备的谐波负荷比较复杂,照明灯具与其它非线性单相负荷产生3次谐波,在中性线上叠加;变频空调、电梯、UPS、水冷机组等设备产生5、7次谐波。用于直流牵引的整流变压器(24脉波整流)产生23次与25次高次背景谐波并注入到低压400V供电系统。这些谐波会导致电缆,变压器的发热;开关与继电保护的误动作;高次谐波会影响到监控系统的正常通讯。此外,由于地铁部分站与站之间的电缆较长,呈容性,在400V供电系统侧正常的无功补偿会导致中压侧的过补现象。
城市轨道交通的用电负荷按其功能不同可分为两大用电群;
1、电动客车运行所需要的牵引负荷;
2、车站、区间、车辆段、控制中心等其他建筑物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诸如:
通风机、空调、自动扶梯、 电梯、水泵、照明、AFC系统、FAS、BAS、通信
系统、信号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的供电系统中谐波源主要为:
3、牵引整流逆变装置产生的高次谐波(11次、13次等);
4、其次是站用变电站中的大量非线性负荷(3次、5次、7次等);
并且随着设备的更新换代及客流量的增大而呈现谐波分量及种类逐年增加,
主导谐波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由于牵引负荷安装在10KV或者35KV侧,一般采用12脉波的整流装置,谐
波含量会降低;如果谐波含量不超标,可考虑只在低压0.4KV侧治理第二大用
电群产生的谐波。